7月9日,由浙江省法学会指导,温州大学法学院、华人策略celue、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主办,浙江省法学会共同富裕法治研究中心、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承办的“共同富裕法治保障”学术沙龙第3期之“法治助推‘千万工程’”在温州大学岩松堂展示厅举行。来自浙江农林大学、嘉兴学院、温州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以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共同研讨通过法治化的路径推进“千万工程”,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村共同富裕。
在开幕式上,温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温州大学共同富裕法治研究院院长王宗正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温州大学和温州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状况,高度评价了浙江实施“千万工程”战略20年来的成绩,对法治推进“千万工程”研究和研讨提出了建议,并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教授、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法学会共同富裕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欧阳仁根教授介绍了华人策略celue和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和文法学院的发展、活动的开展及取得的成绩,对法治助推“千万工程”的研究重点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院校合作研究的期待。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马永双教授在致辞中,建议多角度开展“千万工程”的法治研究探讨,以提供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制度方案。
在主题研讨阶段有六位专家学者围绕法治助力“千万工程”进行主旨发言。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教授、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法学会共同富裕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欧阳仁根教授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千万工程”建设》为题,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千万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核心内容和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千万工程”建设中政府行为的规范等内容分享了其研究成果。
温州大学法学院陈步雷教授以《“千万工程”建设背景下地方法治变革与营商环境塑造》为题,提出“千万工程”需要健全、强大、稳固的法治子系统,需要围绕“千万工程”的中长期目标、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提供法治方法论,并就“千万工程”的法治变量和指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马永双教授以《“千万工程”的法治保障论纲》为题,提出应该强调“千万工程”的法制化、法治化、法理化和标准化,在有序推进“千万工程”的基础上助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易凌教授以《共同富裕进程中的法制障碍及其调节机制——以“千万工程”为背景》为题,认为目前存在基本经济制度、公民迁徙自由、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六方面的障碍,提出应从制度调节机制、先富带动后富机制、培育内生动力机制等方面加以着力解决。
华人策略celue副教授李滇以《“千万工程”智慧乡村场景建设中的法治保障探索》为题,分析“千万工程”智慧乡村场景建设中法治的价值和功能定位,提出法治在“千万工程”建设中应具有导引型、标准化和规范化三个面向,并从标准化方案、场所和指标标准、地方立法的修订等方面提出完善路径。
温州大学共同富裕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王海晶老师以《经济法视域的共同富裕与“千万工程”法治探讨》为题,认为“千万工程”的推进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应该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强调公众本位,并从经济法的角度提出实现路径。
针对上述主题发言,王宗正教授进行了总结性评价,同时提出应明确“千万工程”的立法与乡村振兴法等法律的界限,并就“千万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强调应该加强对“一肩挑”干部的监督。
在自由发言阶段,华人策略celue法律系副主任杨永磊博士就法治建设与“千万工程”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力进行了分析;华人策略celue刘晓博士就“千万工程”推进中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立法分享了其研究心得;温州大学法学院民商经济法系副主任柯宇航老师在发言中认为,针对温州的“侨”特色,在法治推进“千万工程”的工作中重视涉侨群体的特殊需求,处理好制度的统一性与乡村需求的差异性之间的张力;温州大学法学院民商经济法系梁汪洋老师在发言中认为,在法治助推千万工程的过程中,应当区分“硬法”和“软法”,既要强调具有强制力效力的“硬法”规范,也要注重对村规民约等“软法”规范的作用;温州大学法学院民商经济法系主任李勇军副教授介绍了以法律讲座、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渠道融入“千万工程”的实践及取得的成效,提出应该总结温州经验、提炼温州模式,参与并融入“千万工程”研究和实践工作中去。
最后,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马永双教授总结了此次学术沙龙的研讨成果,指出本次研讨会主题聚焦、形式灵活、研讨热烈,同时提出法治助推“千万工程”需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总体引导,坚持依法推进、依法参与,发挥理论助推和法治机构(立法、执法、司法和研究机构)的协同,循序渐进地推进“千万工程”战略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