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学校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研究期限: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17年4月-2018年4月。 2.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17年4月-2018年4月。 3.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限:2017年4月-2019年4月。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组成员申报资格 (1)项目组成员应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 (2)项目组成员为我校全日制一本、二本学生(不含专升本及三本学生),其中四年制专业以二年级学生为主,五年制专业以二至三年级学生为主。 (3)项目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创新训练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为1人,创业实践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最多为2人。 (4)项目组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本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研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2. 项目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每个项目的校内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本次申报每名教师限指导或参与一项国创项目。 3.其它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较大比例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2)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项目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不得与当年申报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雷同。 三、项目经费 创业实践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2-4万元,创业训练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1-2万元,创新训练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0.5-1万元。立项后学校予以1:1的经费配套。 四、项目申报、评审及数量分配 1.项目申报。2017年度学校拟推荐国创项目为25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1项,创业训练项目1-2项,其余为创新训练项目。 本次申报分成两类,实行“推荐+备案”的方式进行。一类是推荐项目,拟立项9项,另一类是备案项目,拟立项16项。 2.项目评审。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的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 (1)推荐项目,由各学院进行初评遴选,并认真填写申报书“八、评审专家组意见”的初评意见,按“推荐限额” 择优申报,由学校组织竞争性公开答辩评审,具体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2)备案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审,并认真填写申报书“八、评审专家组意见”的评审推荐意见,按“备案限额”向学校推荐。 3.项目数量分配:按前3年各学院国创项目申报及完成情况,下达各学院推荐、备案的项目数(见附件7)文法学院限推荐项目1项。 五、上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书:《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或《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或《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信息表: 填写附件4“2017年度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信息表”,格式见样表(附件8);所属一级学科见附件5 ;预期成果选项编号见附件6。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请于2017年4月6日前将“申报书”、汇总“信息表”报教务办严建军处。 六、学校评审推荐程序 1.学校首先对各学院上报的16个备案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学校拟推荐项目”;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取消其“备案”,其名额不予补充,直接纳入竞争性“推荐”名额。 2.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遴选出不少于9个“学校推荐项目”。 3.学校对“25个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工作手册 请所有申报教师、学生认真阅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手册》(见附件10),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工作指南,以及相关管理事项。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江老师(内线2053) 蔡老师(内线0485) 附件: 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新训练项目)》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训练项目)》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实践)》 4. 2016年度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信息表 5. 学科分类与代码GB T13745-2009 6. 结题成果选项 7. 20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申报数额 8. 信息表填报格式样表 9. 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0.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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