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题讲座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各联络组(分会),各公证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了解《民法总则》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决定联合举办《民法总则》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民法总则》。
二、讲座时间:2017年9月16日(周六)全天
上午9:20-11:50;下午14:00-16:30。
三、讲座地点: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剧场(从东、南校门均可进入校区)。
四、参加人员:
1、司法行政系统:律师700名,公证人员5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0名。
2、邀请公安系统、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各组织50名同志参加讲座。
3、邀请嘉兴学院60名师生参加讲座。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公检法系统、嘉兴学院落实好本地(本系统)参加讲座的人员,确定一名领队,并于9月14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市律协秘书处。
2、本次培训委托嘉兴市学源培训有限公司代为办理培训等具体事项。
3、嘉兴学院梁林校区车位有限,参加人员尽量拼车前往。
4、本次讲座不安排午餐,请参加人员自行安排午餐。
联系人:何雁(83850580),费雯丽(83850575)。
嘉兴市司法局 嘉兴市律师协会 嘉兴市公证员协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