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提高毕业实习环节教学工作质量,经分院研究决定,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对2014级法学专业、2014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毕业实习安排进行调整。2014级法学专业从第13周(12月4日)、2014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从第11周(11月20日)开始,进入学院安排的实习单位进行集中实习,至2018年4月底。2014级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实习安排按照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不做调整。
因备考研究生或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等原因,无法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集中毕业实习的,凭准考证等佐证材料到分院教务办备案审核之后,可以采取分散实习的方式进行。
各实习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指导与管理,保障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