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了解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掌握法学专业理论与实务知识,具备高效高质量律师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时具备能在知名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学生毕业5年后能成为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并达到如下预期目标:
1.具备较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掌握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以及律师实务的专门知识。
2.具备基本工具运用能力,运用法律方法、理论和知识独立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其他专业与职业基本能力,较强的创新思维和探索能力。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特别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具备良知、铁嘴、硬笔的职业素质以及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尊崇人性的人文精神和维护公平正义的道德良心;身心健康,具有自信心、进取心、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培养特色
1. 培养模式与特色:基于法科生律师实务能力的培养目标与规格,实施“1+3”的培养过程,采用“一体两全三化四融合”的培养特色,培养一批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律所定向人才。
2.单独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为嘉兴大学批准的为实现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计划目标而专门制定的卓越教学计划,配备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师资团队和专职班主任。
3.独特的教学方式:实行双导师制,小班化教学。
4.激励政策:进入“卓越律师班”学生满足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的学习优秀奖学金基本条件者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奖学金,学生结业后获得嘉兴大学律师学院结业证。
三、招生人数
卓越律师班学生规模不超过20人。
四、班级基本概况
1.名称:卓越律师班;
2.学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普通法学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3.招收对象:法学专业2023级本科生。一般第一学期结束时,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录取。
五、学生选拔及录取
1.报名: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前向文法学院教务办厚德楼243办公室提交《嘉兴大学法学专业卓越律师班申请表》(详见附件,纸质稿一式一份,附电子版,若有佐证材料 请附上)。
2.审查:由学院教务办以学生入校后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依据,按招生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2倍,则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3.面试考核:由学院聘请专家组成法学专业“卓越律师班”选拔工作小组,负责学生选拔工作。根据面试人员名单由选拔工作小组对备选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文法学院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在文法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学院主管领导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有关人员或专家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议。无异议后,学院将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录取结果,从录取结束后的下学期开始,转入法学专业“卓越律师班”学习。
招生宣讲时间:2024年4月11日 17:00(厚德楼115)
学生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
学院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2024年4月17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公示录取名单时间:2024年4月25日前
报名咨询电话:85624351 胡爱凤老师
六、录取考核方法
考核以面试的形式开展,由考核小组根据学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议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特别说明
录取人数超(含)15人即可开班。另,卓越律师班录取结果经学校正式公布后,如有学生因不适应等原因中途退出的,请在开班后一个月内申请退出并返回原班级。开班一个月后,原则上学生不得退转或更改。
八、本简章由嘉兴大学文法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4月12日